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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广东省佛山市南海区老湘辣餐饮店行政处罚信息

2023-03-06 14:56:15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对佛山市南海区老湘辣餐饮店作出行政处罚: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38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个体工商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2023〕(南)狮综执市监罚罚字38号
处罚类别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0.024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处罚依据《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第六十条
处罚内容1、没收违法所得240元;2、罚款人民币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未按照许可范围从事食品经营活动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南海区老湘辣餐饮店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2440605MA55NECW2Q




法定代表人刘芳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430****8121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2
公示截止期2024-03-0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人民政府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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