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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佛山市映一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行政处罚信息

2023-03-06 14:55: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消息,近日,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对佛山市映一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作出行政处罚:罚款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城管罚〔2023〕0000311号。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南城管罚〔2023〕0000311号
处罚类别罚款
罚款金额(万元)0.5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违法事实被处罚人佛山市映一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于2023年03月01日16时20分00秒在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广云路“凤梅岭”段实施了废水外泄沾污路面行为
处罚依据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方面,《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
处罚内容罚款5000元
违法行为类型《佛山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规定》第二十三条第(五)项
行政相对人名称佛山市映一红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行政相对人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组织机构代码工商登记码税务登记号事业单位证书号社会组织登记号
91440605MA57BJ6G3D




法定代表人蓝猛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处罚决定日期2023-03-02
公示截止期2024-03-02
处罚机关佛山市南海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数据来源单位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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