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信用中国(广东佛山)网站发布一条处罚信息,涉及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具体信息如下:
行政处罚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粤佛顺伦市监行罚罚字〔2022〕106号 |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罚款金额(万元) | 0.8 |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
违法事实 | 经查明,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于 2022 年 5 月 25 日在 淘 宝 天 猫上经营的“海得曼家具旗舰店”内发布“耐用性提升 80%”等内 容,据当事人的受委托人熊平供述,上述内容引用的为佛山市顺德区海 得曼电器有限公司内部实验数据,但未表明出处。其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的规定,应予处罚,建议立案调查。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和《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 局关于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的适用规则》第十七条 | |||||
处罚内容 | 罚款八仟元。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十一条第二款 |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佛山市顺德区海得曼电器有限公司 | |||||
行政相对人代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组织机构代码 | 工商登记码 | 税务登记号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号 |
91440606722935940E | ||||||
法定代表人 | 吴** | |||||
法定代表人证件类型 | 身份证 |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 440****367X |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3-02-22 | |||||
公示截止期 | 2026-02-22 | |||||
处罚机关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 |||||
数据来源单位 | 佛山市顺德区伦教街道办事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