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强化认证认可检验检测市场秩序综合治理,严厉打击生产销售未经认证产品、检测报告造假等违法违规行为。经过持续整治市场秩序得到好转,认证认可检验检测行业营商环境进一步优化提升。现将其中部分典型案例陆续公布。
案例三:上海某认证机构减少、遗漏认证程序案
2021年7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证监督管理人员对无锡市某钢板加工厂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加工厂是委托认证机构: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进行了质量管理体认证,而认证活动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2021年11月,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上海某技术服务有限公司立案调查。
经查,该公司于2020年4月30日向加工厂颁发了《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调查后确认认证活动中的第二阶段审核中减少遗漏了规定程序,如未按照规定的程序对申请组织实际工作记录是否真实进行重点审核等多项程序。该公司称造成以上问题的原因是由于疫情的影响,对加工厂审核采用的是远程审核方式,但未对有关的材料进行仔细核实,没有按照现场审核的标准来进行认证判定。在监管部门检查发现问题后,该公司根据规定于2021年10月通知加工厂撤销其《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该公司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二十一条第一款的规定,无锡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认证认可条例》第五十九条第一款第二项的规定给予其没收并处违法所得的行政处罚。
案例四:某检测机构涉嫌出具虚假检验检测报告案
2021年12月,无锡市市场监管局对某检测机构进行“双随机,一公开”现场检查,发现该机构出具的检验检测报告的原始记录中过氧化物项目结果数据计算错误。
经查,该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中,过氧化物项目的结果未按照GBT12688.4-2011标准规定进行测定,过氧化物项目的结果数据是通过计算公式计算得出,计算公式中的样品数据是以50ml计,而该机构在检测过程中报告内记录的样品是25ml,同时在计算结果数据时采用量取50ml样品进行计算,导致过氧化物项目结果是错误数据,同时导致计算结果修约只有正确值的一半。
当事人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出具检测报告项目结果采用错误数据的行为,违反了《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项的规定,构成未按照标准等规定采用原始数据、记录的违法行为。江阴市市场监管局根据《检验检测机构监督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项的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了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