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北京创鲜市界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销售过期食品被查处。
京兴市监处罚〔2023〕121号显示,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蛋香浓郁鸡蛋卷芝麻味、臻味源原味鸡蛋卷共22桶,违法经营3天,违法所得437.80元,货值金额437.80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用农产品小碗百合2个,违法经营2天,违法所得19.80元,货值金额19.80元。综上,当事人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经营5天,违法所得457.60元,货值金额457.60元。
北京市大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规定,对当事人罚款6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457.6元,同时责令改正上述违法行为。
相关法律条文显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三十四条第一款第(十)项:禁止生产经营下列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十)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五)项: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和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并可以没收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食品添加剂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十倍以上二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五)生产经营标注虚假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
查询天眼查信息,北京创鲜市界贸易有限公司成立于2021年4月,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法定代表人袁德运。经营范围包括销售食用农产品、化妆品、卫生用品、日用品、服装、鞋帽、针纺织品、厨房用具、文化用品、体育用品、玩具、乐器、电子产品、五金产品、宠物食品用品、工艺美术品、花卉;零售第一类医疗器械、第二类医疗器械;维修电子产品;打字、复印;零售烟草等。
本网注意到,从2021年4月成立至今,该公司连续两年都有因售卖过期食品被处罚的记录。除上述处罚外,2022年7月7日,市场监管部门对该公司罚款8000元。处罚事由:当事人自2022年3月8日至2022年3月28日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违法经营21天,违法所得94.50元,货值金额295.50元。
此外,2022年7月5日,被罚款1000元。处罚事由:当事人自2022年3月20日至2022年3月25日销售标注虚假食用农产品产地的食用农产品。2021年10月21日,被罚款500元。处罚事由:当事人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销售散装称重小油菜2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