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铜陵江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翠湖六路店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3-02-06 17:3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3年2月6日,安徽省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2023年市市场监管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1号)》。本期公开一则行政处罚信息,涉及铜陵江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翠湖六路店哄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试剂盒价格等违法行为案。

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

单位:铜陵市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报送时间: 2023年2月6日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当事人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负责人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内容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铜市监罚〔2023〕1号

铜陵江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翠湖六路店哄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试剂盒价格等违法行为案

铜陵江南大药房连锁有限公司翠湖六路店

91340700336814198T

汪四化

当事人存在哄抬新型冠状病毒抗原试剂盒价格等违法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九条,责令当事人改正,并给予以下行政处罚: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195元,并给予违法所得5倍计975元的罚款,罚没款合计1170元。

 

 

 

主动履行,

十五日内。

铜陵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2月6日



(责任编辑:六六)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陕西省汉中市加强春节市场监管,力保 ...

  • 广西柳州市融安县板榄镇进入“早春茶 ...

  • 新标准新模式新业态绘就乡村振兴新图 ...

  • 重庆市涪陵区市场监管局集中开展加油 ...

  • 长顺:发展牛产业 “犇”上致富路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