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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江门市医疗美容广告领域典型案例公布

2023-02-02 11:10:1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医疗美容市场秩序,近期,广东省江门市市场监管部门牵头开展了医疗美容行业突出问题专项治理行动,严厉打击一批医疗美容广告领域违法行为,现公布相关典型案例。

一、江门某医疗美容医院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江门某医疗美容医院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9月20日至10月31日期间,在网店发布六项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包含“逆龄抗衰”等描述,但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属于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14日,蓬江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江门市某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医疗美容门诊部发布虚假违法广告案

蓬江区市场监管局根据群众投诉举报线索,依法对江门市某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医疗美容门诊部进行立案调查。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10月20日至2022年11月18日期间,在网店发布六项未经审查的医疗广告,广告中包含“延缓衰老”等描述,当事人不能提供证据证明广告内容的真实性,属于虚假广告,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第一款、第四十六条的规定,构成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和发布虚假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2年12月14日,蓬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作出责令立即停止发布违法广告行为、罚款4万元的行政处罚。

三、开平市某健身中心发布违法广告案

2022年10月11日,开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举报线索,前往开平市某健身中心开展检查,发现当事人在大众点评网其开设的网店发布一款宣传为“童颜抗衰管理”的优惠团购美容服务产品,但实际上该处无法提供该团购产品,该产品不存在。当事人违反了《广告法》第四条的规定,构成发布违法广告的行为。

2023年1月28日,开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广告法》第五十五条第一款等规定,对当事人作出了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和罚款的行政处罚。(来源:江门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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