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从安徽省淮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获悉,淮南市市场监管局经开区分局公布2022年民生领域“铁拳”行动典型案例。
一、淮南经开区某卫生服务站销售使用劣药案
执法人员依法对某卫生服务站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其药房药架内在售的药品中有阿昔洛韦滴眼液、复方愈创木酚磺酸钾口服溶液二种过期药品,且与其它仍在有效期内的在售药品一并混放在药房药架上,均未作过期药品标示。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相关规定,已构成销售、使用劣药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给予该卫生服务站没收过期药品、罚款10万元的行政处罚。
二、淮南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使用超期未检特种设备案
执法人员对经开区某机械制造有限公司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该公司正在使用的4台设备,代码分别为417071996096020070001、417071996096020070002、4170TS243401220100001、4170TS243401220100002的起重机械,均不能提供有效的检验报告,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条相关规定,已构成使用未经检验特种设备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八十四条给予该公司罚款30000元的行政处罚。
三、淮南经开区某超市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淮南经开区某超市所销售的奶酪味面包,经安徽拓维检测服务有限公司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该面包食品菌落总数项目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规定,检验结论为不合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相关规定,已构成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给予该超市没收违法所得、罚款10000元的行政处罚。
四、淮南某公司生产销售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案
淮南市某防护用品有限公司生产销售的一次性防护口罩(非医用)经浙江方圆检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抽样检测、出具的《检验报告》认定,过滤效率、防护效果不符合GB/T 32610-2016标准,结论为不合格产品。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相关规定,已构成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给予该公司没收违法所得3479元、罚款14878元的行政处罚。
五、淮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实施混淆不正当竞争案
淮南某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未经权利人任何形式的授权从网上自行下载、打印制作“”圆形纸质图形标识,并擅自粘贴在其店面门头左上侧当作店招经营使用,该标识直径50厘米,颜色淡蓝与奶白相间,与宝马股份公司注册的第19类商标“”(第282196号)图形近似,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六条相关规定,已构成实施混淆不正当竞争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十八条给予该公司罚款1000元行政处罚。
六、淮南经开区某生活超市使用未经检定计量器具案
淮南经开区某生活用品超市将超过检定周期的电子秤,在未按规定申请检定、重新取得有效检定证书的情况下,仍在经营中使用,其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九条相关规定,已构成使用未按照规定申请检定的计量器具的违法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二十五条给予该超市罚款350元的行政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