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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商业诋毁!浙江省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办案件入选2022年度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3-01-16 23:08:35 东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近年来,虚假宣传、仿冒混淆、商业贿赂、不正当有奖销售、商业诋毁、利用技术手段破坏其他经营者网络产品或服务等不正当竞争行为时有发生。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不正当竞争行为借助网络技术手段,花样翻新,呈现从线下向线上转移的趋势,引起了市场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

2022年是《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施行的第一年,近期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22年度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查办的东阳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商业诋毁案成功入选。

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

2022年7月25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根据相关线索,依法对东阳市某某贸易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发现当事人在抖音平台上发布视频,宣称多种不同品牌的牛奶饮品存在质量、安全方面的问题,但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内容真实性的有效证明。2022年7月25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涉嫌商业诋毁不正当竞争行为进行立案调查,查明当事人为“麦某某”、“小某某”和“百某某”三个牛奶饮品品牌的当地经销商,当事人下载了他人发布的含有虚假和误导性信息的短视频,在无科学依据印证内容真伪的情况下,通过抖音平台进行传播,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商品声誉,截至案发,当事人传播的上述抖音短视频的播放量达3540次。2022年9月2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对当事人作出处罚决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消除影响,处罚款10万元。

《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施行以来,东阳市市场监管局针对商业混淆、虚假宣传和商业诋毁等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持续开展专项执法行动,2022年共立案查处各类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12起。2023年,东阳市市场监管局将持续推动《浙江省反不正当竞争条例》学习宣传和贯彻执行,以网络直播、养老诈骗、民生消费、商业营销等领域为重点,严厉查办一批不正当竞争违法案件,有力震慑违法行为。

(责任编辑:闫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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