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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管系统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出炉!

2023-01-12 11:27:2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2022年广东省阳江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数据统计分析报告出炉。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全市市场监管系统共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事项529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327件,同比上升161.88%。其中,投诉事项442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282件,同比上升176.25%;举报事项87件,与去年同期相比增加45件,同比上升107.14%。接收的投诉举报均在规定时限内转交办理部门,按时办结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7914元。(如图1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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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1 全市受理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事项基本情况

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二、各地区接收情况

全市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信息接收量最大的地区是江城区,占全市总量的55.58%。全市各地区接收情况依次为:江城区294件,阳春市164件,阳东区44件,阳西县20件,海陵试验区4件,高新区1件。(如图2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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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2 各县(市、区)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事项情况

三、投诉举报事项接收和办理情况

随着疫情管控政策不断优化,相关管控措施放开,人们对疫情防控有关消费品的需求量呈爆发性增长,出现防疫物资供应短缺、价格波动等情况,有关防疫防控物资投诉、举报接收数量有所上涨。全市接收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投诉举报事项共529件,从产品分布来看,药品的接收数量排名第一,为336件,占63.52%,同比上升180.00%;化妆品136件,占25.71%,同比上升109.23%;医疗器械57件,占10.77%,同比上升235.29%。(如图3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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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3全市投诉举报产品类别分布情况

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四、投诉举报反映的主要问题

药品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从非法渠道购进药品、未凭处方销售处方药、销售假冒伪劣、标签标识不符合规定的药品、虚假宣传药品疗效等问题。

化妆品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销售无中文标识化妆品、销售假冒伪劣的化妆品、销售未取得备案凭证的非特殊用途化妆品、虚假宣传等问题。

医疗器械类投诉举报主要反映的是经营无合格证明的医疗器械、无《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二、三类医疗器械、夸大医疗器械功效,欺诈消费者等问题。

消费投诉举报数据分析

五、典型案例

案例一

市民邓先生在某电商平台购买粉刺针产品,认为该涉案产品为医疗器械,但是产品无医疗器械许可证,且没有任何产品信息,不符合国家规定,请有关单位严肃处理并赔偿损失及退赔费用。接到投诉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进行核查并组织双方调解。经查阅最新版《医疗器械分类目录》,粉刺针未列入医疗器械目录范围,无需医疗器械相关许可证。被投诉人提供了该产品合法来源的有关证明,产品包装上附有合格证,有产品名称、厂名、厂址、执行标准等信息。经调解,双方达成调解协议。

案件二

市民何先生在阳春市某母婴用品店内购买了中成药余仁生保婴丹一盒、正安堂小儿感冒素一瓶、马百良珠珀猴枣散一盒沐舒坦止咳糖浆一瓶、澳洲爱他美白金版婴幼儿配方奶粉2阶段三瓶和衍生七星茶一盒,付款共1292元。其中余仁生保婴丹、正安堂感冒素和马百良珠珀猴枣散这三款中成药都有“功能主治”,但都无法查询药品真伪的“批准文号国药准字”。沐舒坦止咳糖浆和澳洲爱他美白金版婴幼儿配方奶2阶段这两款产品无生产厂家无生产地址无生产许可证,也没有进口商和国内代理商。请求有关部门依法查处该店的违法行为,并处理该店的问题商品。接诉后,辖区市场监管部门执法人员对阳春市某母婴用品店进行现场核查。经查,商家领取了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存在销售无中文标签的进口奶粉情况;同时,当事人在未办理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销售中成药,违反了《食品安全法》和《药品管理法》的有关规定,阳春市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供稿:广东省阳江市市场监管局)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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