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28期,总第100期),涉及重庆弘景宁医药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信息显示,2017年至2018年期间,曹某以当事人的名义向西计医院销售药品,当事人为其提供场所,库房以及票据等便利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万元。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执法案件信息公开表(2022年第28期,总第100期),涉及重庆弘景宁医药有限公司出租出借药品经营许可证案。
信息显示,2017年至2018年期间,曹某以当事人的名义向西计医院销售药品,当事人为其提供场所,库房以及票据等便利条件。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十四条的规定。
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5版)第八十一条的规定,重庆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决定处罚如下:罚款7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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