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31日,福建省福州市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马尾区琅岐液化气供应站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处以罚款2万元。
2022年5月5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马尾区琅岐液化气供应站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涉嫌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该局遂于次日立案调查。
经查,当事人于2022年5月5日10:43对条形码为0253006670的气瓶进行充装,该气瓶在福州市气瓶安全追溯管理系统中显示为下检日期“2019/09/30”,当事人无法提供上述气瓶的有效检验合格证明。
当事人充装超期未检气瓶的行为,根据《气瓶安全技术规程》8.4(5)的规定,属于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气瓶。违反了《特种设备安全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的规定。
2022年5月31日,马尾区市场监管局对当事人充装不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气瓶的行为,依法作出行政处罚。
(来源:福州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