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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

2022-12-27 17:49:1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吴江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微信公众号2022年12月26日消息,苏州市吴江区市场监管局发布涉疫物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第二批)。

案例一:苏州市平平健康药房有限公司哄抬物价案

2022年12月21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苏州市平平健康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12月8日至12月20日期间,该药店大幅提高销售的两个品种布洛芬的价格。12月4日进价为6.217元/盒的润都奥芬(布洛芬),12月8日以前售价20元/盒,12月8日,在成本没变的情况下,将该药品售价上涨至27元/盒,后又大幅上涨至45元/盒,进销差价率达620%以上;12月15,进价为44元/盒的金来芬布得(布洛芬),12月20日以前售价65元/盒,12月20日,上涨至70元/盒。

12月7日,该药店签收了市场监管部门发出的《关于规范药品等防疫用品市场价格行为的提醒告诫函》,但仍不听从提醒劝解,规范价格行为,在进货成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借疫情影响大幅提高两个品种的布洛芬的价格,其行为已涉嫌构成哄抬价格违法行为。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拟对该药店处罚款50000元,上缴国库。

案例二:张某某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案

2022年12月21日,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苏州市平平健康药房进行现场检查。经查,当事人张某某为该药房员工,在药店法人不知情的情况下,将其在微信朋友圈中以12元/支购得的“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放在药店售卖,售卖价格为25元和35元/个。截至案发时共销售70份“新型冠状病毒抗原检测试剂盒”,货值金额1860元,违法所得1020元,其行为已涉嫌构成未经许可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活动。

目前,该案已调查终结,吴江区市场监管局拟对当事人处没收违法所得1020元;罚款10000元,合计罚没11020元,上缴国库。

(责任编辑:六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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