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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望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半年内两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2022-12-12 16:07:4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深圳市望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发布违法广告案”。

深市监南处罚〔2022〕粤海272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监管局罚款1500元。处罚事由为广告违法行为。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五条/第一款违反本法规定,发布虚假广告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发布广告,责令广告主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处广告费用三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二十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罚款;两年内有三次以上违法行为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广告费用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广告费用无法计算或者明显偏低的,处一百万元以上二百万元以下的罚款,可以吊销营业执照,并由广告审查机关撤销广告审查批准文件、一年内不受理其广告审查申请。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12月11日。深圳市望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苏永坚。

查询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现,今年8月,该公司因食品违法行为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南山局罚款5000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对相关责任人苏永坚处罚款500元。处罚依据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为深市监南处罚〔2022〕粤海169号。

此外,除上述处罚外,近两年来,该公司还有两次被行政处罚记录。处罚事由均为广告违法行为。罚款金额分别为1200元、1000元。

公开资料显示,深圳望京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成立于2013年4月,注册资本500万元人民币。经营范围包括食品相关生产设备的技术研发;食品研发;销售化妆品;研发、销售中药饮片、医疗器械、药膏贴剂、卫生消毒护理产品等。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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