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健康>>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医疗美容广告合法合规发布提示

2022-12-08 20:23:15 六盘水市水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为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规范和加强医疗美容广告监管,打击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活动,维护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秩序,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等法律规范,贵州省市场监管局对广告市场主体的医疗美容广告设计、制作、代理、代言、发布等活动做如下提示:

一、不得对医疗美容服务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的功效等作虚假宣传或者误导表述。

二、不得对食品、保健食品、消毒产品、化妆品宣传与医疗美容相关的疾病治疗功能。

三、不得宣传未经审批、备案的诊疗科目和服务项目。

四、不得篡改核准的内容和擅自改变核准的发布媒体。

五、不得宣传诊疗效果或者对诊疗的安全性、功效做保证性承诺。

六、不得在营销宣传活动中虚构、隐瞒或者夸大事实,欺骗、误导消费者;不得虚构医疗机构、医务人员资质进行虚假宣传。

七、不得以介绍健康、养生知识等形式变相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相关药品、医疗器械广告。

八、不得有虚假折价、虚假价格比较、不履行价格承诺、低标高结等价格欺诈行为。

九、不得利用“不公平格式合同”和“霸王条款”,免除自身法定义务、赔偿责任、违约责任等情形行为。

十、不得利用宾馆酒店、居民住宅等场所,无照无证实施医疗美容服务行为。

十一、不得进行仿冒较高知名度医院、医师、医疗美容机构、医疗美容服务平台的名称、字号、简称等“傍名院”“傍名医”“傍名牌”的行为。

十二、不得违背社会良好风尚,人为定义单一审美观,制造“容貌焦虑”,将容貌与个人“懒惰”“贫穷”或“勤奋”“成功”等评价因素做不当关联。

十三、不得以“种草”软文、直播视频等形式,在互联网平台发布违法违规医疗美容广告;禁止向未成年人发送医疗美容广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职务、身份之便,通过网络直播等形式发布医疗美容广告。

十四、不得利用行业协会以及其他社会社团或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使用患者名义或者形象进行诊疗前后效果对比或者作证明。

十五、不得利用广告代言人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医疗美容广告中出现的所谓“推荐官”“体验官”等,以自己名义或者形象为医疗美容做推荐证明。

十六、其他违反广告法律法规规定,严重侵害群众权益的行为。

各广告市场主体应当依法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市场监管部门将严肃查处违法违规发布医疗美容广告的行为。欢迎广大群众通过12345、12315等投诉举报热线,投诉举报涉嫌违法医疗美容广告线索。

贵州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2月2日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智慧育苗 开阳富硒农业科技感满满

  • 陈明富:“养猪能手”变身“致富带头 ...

  • 广东佛山这些学校饭堂正在改造升级, ...

  • 护航新城崛起 唱响春天故事——深圳 ...

  • 预计年产120万斤 黔中平寨水库增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