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本网从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获悉,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近日新增一则被执行人信息,执行标的4150475元,案号为(2022)京0107执7742号,执行法院为北京市石景山区人民法院。立案时间则为2022年11月22日。
截图来源: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
第三方信息显示,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10月,注册资本23547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彭华生。该公司为永辉超市股份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
中国质量新闻网查询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现,自今年9月以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多家分公司累计11次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以11月为例,11月23日,北京永辉超市有限公司海淀清河分公司所售产品混有刷子毛、小虫、头发等异物,违反《食品安全法》被罚1万元;11月7日,北七家分公司违反《产品质量法》被罚26301.6元并被没收违法所得;11月4日,房山长阳分公司销售由山东彭顺食品有限公司生产的“君味爽”鸭血,产品里面含有水成分,属于生产加工过程中人为添加,在其产品标签中未标注产品固形物含量,不符合GB7718强制规定,属于标签不符合规定的预包装食品,被罚5000元;北京房山分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21版)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5万元;11月3日,丰台区西铁营分公司则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5版》和《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被罚2万元(见下图)。
截图来源: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