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制售劣药连翘饮片 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罚没36万余元

2022-11-30 12:41:5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朱涛)近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官网公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湘药监药罚〔2022〕38号)显示,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因“生产销售劣药连翘饮片”被罚没36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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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22年6月17日,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收到长沙市食品药品检验所检验报告2份,报告编号:YP2022W0083、YP2022W0085,标示生产单位: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被抽样单位:重药控股益阳博瑞药业有限公司和常德明德医药有限公司,品种:连翘,批号:2203001、2108001,不合格项目:【含量测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三款第(一)项“药品成分的含量不符合国家药品标准”的规定,上述连翘应为劣药。2022年6月23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书依法送达后,并对该公司上述批号药品的生产、销售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该公司现场对被监督抽检的上述批号产品进行了确认。该公司在规定时限内未提出复验申请。

经查明,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生产销售上述两批号中药饮片连翘的违法所得为137859.81元,货值金额为148706.11元。该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九十八条第一款“禁止生产、销售劣药”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以及行政处罚程序的相关规定,执法人员于2022年11月18日依法向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送达了《行政处罚告知书》[湘药监药罚告〔2022〕38号)]。该公司在规定的时限内未提出申辩意见,陈述时对违法事实的认定无异议。

据此,湖南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决定对湖南省正桥中药饮片有限公司给予行政处罚:没收批号2108001连翘107kg;没收违法所得137859.81元;处违法生产销售药品货值金额1.5倍罚款,计223059.17元。罚没款合360918.98元。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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