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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关于邢台市隆尧县画朵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2022-11-28 16:54:47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关于隆尧县画朵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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邢台市隆尧县画朵娱乐服务有限公司使用不合格消防产品逾期不改行政处罚

2022年10月5日,隆尧大队执法人员宋兆丰(应急消字第 11000268)、司鹏飞(应急消字第 10800360)对邢台市隆尧县画朵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河北省邢台市隆尧县天一广场五层5F5006,法定代表人:吴赛)进行检查时发现,单位北侧疏散通道放置点2具4kg干粉灭火器未安装保险装置,责令单位于2022年10月8日前整改。

2022年10月9日期满复查发现,北侧疏散通道放置点2具未安装保险装置的4kg干粉灭火器,其中1具灭火器已安装保险装置,另1具灭火器仍未安装保险装置,复查不合格。以上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以上事实有《消防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 0881 号)、《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2022]第0107号)、《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冀隆消限字[2022]第 0134 号)、《消防监督检查记录》(复查、[2022]第0895 号)、 《消防产品监督检查记录》(复查、[2022]第 0108 号)和法定代表人吴赛的询问 笔录及现场照片等为证。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和《河北省消防行政执法裁量权实施办法》(冀消[2022]64 号)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第三 项规定,给予邢台市隆尧县画朵娱乐服务有限公司处罚款人民币玖仟元整的处罚,给予单位法定代表人吴赛罚款捌佰元整的处罚。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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