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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送达公告

2022-11-02 17:20:30 三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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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强制注销企业决定送达公告

永安市小陶竹木业有限公司等企业(见附件):

你单位被吊销营业执照已逾三年。我局于2022年4月19日、7月12日分别在永安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催办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的公告,截至目前你单位仍未申请办理清算组备案或注销登记手续。我局于2022年7月8日、8月15日分别两次征询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相关科室及本级人民法院、自然资源、税务、人社、医保、文旅、人行等部门有关你单位的相关信息。综合核查以上相关情况,本局认为你单位符合《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办法》第五条的强制注销情形,并于2022年10月18日在永安市人民政府官方网站发布拟强制注销公告,拟强制注销公告期届满5日内,你单位未提出陈述申辩、举行听证要求,企业利害关系人未提出异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三明市吊销未注销企业强制注销暂行规定》第五条、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规定,决定对你单位作出强制注销决定。强制注销后,你单位营业执照(正本、副本)作废;你单位的企业状态标注为强制注销状态;你单位的企业名称已满一年的,第三人可以申请登记;你单位清算义务人依法承担的组织清算义务不变,且应在清算完结后依法申请注销。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你单位认为强制注销严重损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撤销强制注销申请,也可以向永安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对上述强制注销决定,企业利害关系人认为强制注销严重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应以书面形式向本局提出撤销强制注销申请。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经过三十日视为送达。

永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年11月1日

永安市2022年强制注销企业名单(188户).xlsx


(责任编辑:王海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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