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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泰精品购物村(上海)有限公司经营超过使用期限化妆品被处罚

2022-09-26 16:52: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广岛) 上海市市场监管局网站日前公布的处罚信息(沪市监浦处〔2022〕152022000194号)显示,唯泰精品购物村(上海)有限公司被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2万元,原因涉及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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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1月5日,唯泰精品购物村(上海)有限公司(以下称“当事人”)在上海市浦东新区申迪东路 88 号联营的欧舒丹专营店货架上有待售的欧舒丹乳木果绵润身体霜 1 瓶,限期使用日期:2021 年 11 月 12 日,生产批号:1026468;蜜葳特摩洛哥坚果润体乳 1 瓶,限期使用日期:2021年 8 月 27 日,生产批号:2042358。至检查当日均已超过使用期限。经核实,除上述两瓶产品外库存无其他同批次产品。因当事人未落实先进先出原则混批次销售产品且销售记录中无批次显示,无法确认上述批次产品在超过使用期限以后是否销售,违法所得无法计算,货值金额以上述两瓶产品的店内标签价格计算,共计 519 元。

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于2022年7月21日向当事人送达了沪市监浦〔2022〕152022000194 号《行政处罚告知书》,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提出陈述、申辩。当事人认为,其不应被认定为化妆品生产经营者。该局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意见进行复核,认为本案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适用正确,将当事人认定为本案的被处罚主体并无不当,对当事人的陈述申辩理由不予采纳。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违反了《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化妆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化妆品标签标示的要求贮存、运输化妆品,定期检查并及时处理变质或者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行为。

综合考量违法行为的情节和危害后果,依据《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的规定,上海市浦东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决定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并从轻处罚如下:没收超过使用期限的欧舒丹乳木果绵润身体霜(批号:1026468)1 瓶、蜜葳特摩洛哥坚果润体乳(批号:2042358)1 瓶;罚款2万元。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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