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捏造疫情期间进货成本激增借机涨价 孙多华酒业被从重处罚

2022-09-13 17:58:18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上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上海孙多华酒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据披露,2022年7月15日,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日常监督巡查中发现当事人捏造疫情期间进货成本激增的虚假事实将其经营的9种产品涨价销售。8月12日,该局对当事人涉嫌价格违法的行为进行立案调查。通过询问当事人、收集相关证据材料等方式,查明当事人的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现查明,2022年4月1日至5月31日期间,当事人在位于上海市宝山区罗东路1301号的经营场所从事酒水饮料类食品批发经营。在进货成本没有发生明显变化的情况下,当事人为获取高利润,捏造疫情期间进货成本激增的虚假事实,对9种饮料产品进行涨价。至案发,当事人违法所得9806.5元。

上海市宝山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规定。鉴于当事人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对5种以上商品进行涨价销售,社会影响面较大,该局决定对当事人予以从重处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经营者有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之一的,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予以警告,可以并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或者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有关法律对本法第十四条所列行为的处罚及处罚机关另有规定的,可以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执行”的规定,除责令当事人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外,决定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0.98065万元,罚款2.94195万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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