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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打“借疫生财”!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立案查处5起相关违法案件

2022-09-07 16:32: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张东)疫情当前,经营者更要诚信经营。9月1日以来,成都市新都区市场监管局已对5起销售蔬菜肉类过程中涉嫌违法违规的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针对群众的投诉举报,我局及时受理、认真调查,如发现存在哄抬物价等违法违规行为,发现一起,从严从快查处一起。”该局相关负责人表示,将持续聚焦大型商超、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屠宰场等重要场所,对米、面、油、蛋、奶、菜、肉等生活必需品价格开展执法检查,当好人民群众的“守护者”。

市场监管部门告诫广大经营者,应当自觉遵守法律法规,严格依法依规经营,如有借疫情之机囤积居奇、哄抬物价、以次充好、兜售假冒伪劣商品、虚假宣传等扰乱市场秩序行为,一经查实,将严厉打击、依法查处、公开曝光,对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公安部门。

典型案例一:哄抬物价,我们管!

网友:“我们这物价飞涨,那个芹菜现在27块钱,之前几块钱十块钱就是天花板了,真的不管管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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接到投诉后,9月2日,执法人员立即联系该网友核实具体市场摊位,并到现场开展调查。经查,该网友于9月1日在新都区西门菜市场杨某经营的蔬菜店买了黄瓜和芹菜一共花了27元,其中黄瓜8元/斤,芹菜10元/斤,经核实,该蔬菜店的进销差高于同时期市场同类商品的进销价差,涉嫌违反《价格法》第十四条的相关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二: 结账时加价

投诉人反映:新都区三河街道紫桐路某超市菜价贵,蔬菜在出票的时候比实际标签上的价格贵1元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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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3日,执法人员根据投诉情况对该超市进行检查,执法人员将现场的菜标价和系统结算价挨个核实后发现,山药标价为8.88元,但系统结算价为9.88元,该超市涉嫌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违反《价格法》第十三条之规定,现已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三:进货成本降了,销售价格还涨了?

9月4日,有群众反映“大丰镇某生鲜店疫情期间菜价疯涨,西红柿11块多一斤,价格不合理。请尽快查处。”不只是这位市民,有网友也发布相关信息,反映该超市销售的蔬菜价格偏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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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日,执法人员就赶到该生鲜超市进行检查,通过进入该生鲜超市商业管理系统查阅进销货数据对比发现,8月25日至30日,西红柿的平均进货价为4.12元/斤,销售价为7.31元/斤,9月1日进货价降为3.46元/斤,销售价却反而上涨,高达11.88元/斤。该超市涉嫌疫情防控期间哄抬价格,违反了《价格法》第十四条之规定,现已对其立案调查。

典型案例四:肉变质了还卖,该查!

9月4日8时许,执法人员在新新市场巡查时,发现某鲜肉店的猪肉和排骨一股异味,立即展开调查。经过核查票据及询问经营者吕某得知,因为9月1日猪肉销量极好,9月2日就采购得比较多,生意一般,9月3日又未营业,9月4日售卖时,已有一股异味,对于一堆已发臭的猪肉,吕某颇感可惜,却没有处理,仍继续售卖。执法人员现场对上述猪肉和排骨进行扣押,因当事人涉嫌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食品,已对其进行立案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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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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