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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敏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被罚款1.2万元

2022-08-11 16:46: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8月11日,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开行政处罚信息(闽药监厦稽办〔2022〕3-03号),涉及厦门敏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做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闽药监厦稽办〔2022〕3-03号

 

生产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手指用)说明书内容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不一致案

厦门敏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91350206699946229N  

*

厦门敏生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涉嫌生产的一次性使用采血针(手指用)说明书内容与经注册的相关内容不一致

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八条第二项的规定, 决定给予当事人如下处理:一.责令改正;二.罚款人民币1.2万元整(壹万贰仟元整)。

当事人已于2022年 8月8日主动履行。 

 

福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厦门药品稽查办,2022年 8月 4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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