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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化羽文化有限公司多收冷冻存尸费等被罚84万!

2022-08-10 14:33:34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北京化羽文化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查处。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经查,2021年9月1日至2022年4月12日期间,当事人在北京丰台右安门医院太平间提供殡仪服务。在上述经营期间,当事人提供冷冻存尸服务,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的“冷冻存尸费3日以内(含3日)每具每日30元;3日至7日每具每日40元;7日以上每具每日50元”;提供代收火化费服务,未执行政府部门规定的“二类 合资炉(购价70万元以上)550元”。其中,当事人收取冷冻存尸费8笔,按政府定价标准应收5690元,实收7910元,多收价款2220元;收取单间冷藏/单间装饰租用32笔(单间冷藏与单间装饰租用为同一个服务项目,服务内容实际为冷冻存尸),按政府定价标准应收2940元,实收147000元,多收价款144060元;代收火化费5笔,应收2750元,实收26300元,多收价款23550元。合计多收价款169830元。

北京市丰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一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和《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六条,该局对当事人罚款849150元;没收违法;责令其改正违法行为。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北京化羽文化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为王帅。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进行价格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执行依法制定的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和法定的价格干预措施、紧急措施。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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