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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的沙甲兽药残留超标近3倍 海口龙华这家摊位被移交公安机关

2022-08-10 14:26:39 南海网

新海南客户端、南海网、南国都市报8月7日消息(记者 蒙健)近日,因销售的沙甲经检验兽药超标近3倍,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被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予以立案调查,并被移交公安机关处理。

据介绍,今年6月17日,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收到由广州检验检测认证集团有限公司签发的《检验报告》。该《检验报告》内容显示,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经营的购进日期为2022-05-19批次的沙甲,经被抽样检验,氟苯尼考项目不符合GB 31650-2019《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兽药最大残留限量》要求,标准指标为≤100μg/kg,实测值为395μg/kg,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记者了解到,氟苯尼考又称氟甲砜霉素,是目前常用的一种兽用抗生素,也是批准使用的动物专用抗菌药。氟苯尼考抗菌谱广,抑菌作用强,主要用于敏感细菌所致的猪、鸡、鱼的细菌性疾病。氟苯尼考超标主要是超限量使用,残留在动物、水产品体内导致。

6月17日,执法人员将上述报告送达该摊位,并现场对该摊位的食品经营场所进行检查。经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调查结果表明,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经营上述抽检不合格的购进日期为2022-05-19批次的沙甲,是于今年5月19日从位于海口市美兰区板桥路边上的海鲜摊购进(供货商是摆在地上销售,没有标注摊位号),共采购5公斤,采购单价为24元/公斤,总购进金额为120元。上述沙甲于5月19日全部销售完。

据悉,海口龙华黄美珊贝壳摊涉嫌经营兽药残留(氟苯尼考)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沙甲的行为构成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目前,海口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分局依法将该案件移送海口市公安局龙华分局,作进一步侦查办理。

(责任编辑: 加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