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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八到家违反价格法被罚5万 全资子公司天鹅到家同一天被罚

2022-08-10 14:29:52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五八到家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当事人)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据了解,经查,当事人于2021年5月制作内部使用的微信小程序“到家小助手”,提供给其全资子公司天鹅到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在北京的销售团队用于宣传家政技能培训服务课程并进行报价,在“到家小助手”小程序生成的课程简介“全屋整理收纳项目”的宣传页中,有“¥2980 ¥3980”字样。经核实,当事人未以划线价3980元的价格进行过交易,无销售记录。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认为,当事人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一款第(四)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条第一款以及《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对当事人警告并罚款5万元。

行政处罚信息显示,该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8月1日。值得一提的是,就在同一天,五八到家有限公司全资子公司天鹅到家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被市场监管部门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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