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济南市中鱼王水产行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2022-07-29 12:21:48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处罚类信息公示(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90号。涉及济南市中鱼王水产行(经营者:丁忠欣)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案件名称

处罚类别

处罚事由

处罚依据

处罚结果

行政相对人名称及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姓名

处罚决定日期

作出处罚决定机关

(济市中)市监综处罚〔2022190

济南市中鱼王水产行(经营者:丁忠欣)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案

罚款、没收违法所得

经营重金属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二)项的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一款第()项的规定给予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壹佰零陆元捌角(106.80元),对其使用的工具、设备等物品不予没收;2、罚款伍仟元整(5000元),罚没款两项共计伍仟壹佰零陆元捌角(5106.80元)。

济南市中鱼王水产行(经营者:丁忠欣);92370103MA94722C1N

经营者:丁忠欣

2022/7/25

济南市市中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南省张家界市武陵源景区加大对配套 ...

  •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马良镇西坪村试种 ...

  • 第二届中国国际消费品博览会游艇展在 ...

  • 山西省大同市云州区1万多公顷黄花正 ...

  • 第二届消博会在海南省海口市举行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