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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宝路仕经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罚1.5万余元

2022-07-21 14:28:2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一则行政处罚决定书。深圳宝路仕新能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因经营不合格电动自行车被市场监管部门处罚。

深市监华处罚〔2022〕福城46号显示,该公司被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罚款15588元并没收违法所得。处罚事由为:产品(商品)质量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为:深圳经济特区产品质量管理条例/第五章法律责任/第五十七条违反本条例第二十三条、第二十五条规定的,由主管部门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三倍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依法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处罚信息还显示,处罚决定日期为2022年7月19日。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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