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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管局公布2起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典型案例

2022-07-20 15:22: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5月以来,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深入开展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网络直播营销违法行为专项治理工作,网络直播营销行业生态进一步优化,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进一步保障。现集中公布一批网络直播营销违法典型案例。

案例1

经广告监测发现,2022年5月21日17时46分至20时13分,浙江×××商贸有限公司在“快手”平台开设的直播间“Move Free 益节”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在推广销售“move free 氨糖”普通食品时,视频直播主播宣称该食品“舒缓关节疼、改善关节痛、很多的关节问题从根源上帮你去解决、出现关节问题我们都可以根除”等内容,该食品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的行为,违反了《广告法》第十七条“除医疗、药品、医疗器械广告外,禁止其他任何广告涉及疾病治疗功能,并不得使用医疗用语或者易使推销的商品与药品、医疗器械相混淆的用语。”之规定,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

案例2

经广告监测发现,2022年5月31日,×××口腔医院集团×××口腔医院有限公司在“淘 宝直播”平台开设的直播间(×××口腔医院×××分院旗舰)开展网络直播营销活动,在推广“种植牙套餐”时,视频直播主播宣称“这是一个门牙缺失的病例,病人是做烤瓷牙反复脱落的牙龈出血的,这是病人来时候的口腔情况,我们为他做了即刻的牙齿拔除,并即刻做了一个种植的修复,这个是种植完后一个即刻的效果,大家可以看到口腔内的牙齿看起来非常完整的,几乎没有办法去辨别哪一颗是自己的天然牙哪一颗是我们的种植牙”,并图片展示前后对比,展示牙齿种植效果。

经进一步查明,该广告未经广告审查机关审查批准,广告内容中利用患者名义作证明。上述行为,违反了《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三条“医疗机构发布医疗广告,应当在发布前申请医疗广告审查。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不得发布医疗广告。”和《医疗广告管理办法》第七条第(六)项“医疗广告的表现形式不得含有以下情形:(六)利用患者、卫生技术人员、医学教育科研机构及人员以及其他社会社团、组织的名义、形象作证明的;”的规定。西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该公司处以罚款10000元。(来源:西湖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加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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