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谨防涉老“保健品”骗局 黑龙江宝清公示典型案例

2022-07-15 15:07:4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自打击整治养老诈骗专项行动全面开展以来,黑龙江省双鸭山市宝清县市场监管局将打击整治养老诈骗、维护老年消费者利益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通过日常监督检查、网络巡查监测、受理投诉举报、查处违法案件等方式,督促相关市场主体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厉打击整治违规营销、虚假宣传产品功效,误导和欺骗老年消费者购买的违法行为,现将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公布。

案件基本情况

2021年12月27日,宝清县市场监管局对艾上保健养生馆开展日常检查,检查中发现当事人在店内的牌匾上对蕲艾产品进行宣传,包含“蕲艾精油含量1.230、燃烧热值18139、总黄酮含量3.675%”等内容,经调查,该图片为当事人在网上搜索的图片,当事人无法提供该宣传牌匾的相关佐证材料。

处罚情况 

当事人对其商品的性能、质量做虚假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经营者不得对其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

宝清县市场监管局认定当事人的违法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较小并能够积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调查,本着过罚相当、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依据《行政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五款的规定,给予当事人减轻处罚。决定作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

案件启示

此案件的特点是商家从网上下载未经证实的图片,对商品进行虚假宣传。老年人作为特殊群体之一,对医疗保健知识真伪辨别能力弱,同时又希望能健康长寿,极易上当受骗,是需重点保护的对象。下一步宝清县市场监管局将全面、精准、高效整治涉老食品、保健品等领域违法经营、虚假宣传、消费欺诈等行为,切实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王占革)

(责任编辑:加贺)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不代表本网观点。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湖北省市场监管系统半年工作撷英

  • 重庆市沙坪坝区市场监管局陈家桥街道 ...

  • 江苏省港口集团“南京—太仓—海防— ...

  • 四川省眉山市仁寿县汪洋镇五爱村的高 ...

  • 安徽省铜陵市郊区铜山镇90兆瓦光伏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