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重庆市奉节县夔门粉条加工厂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

2022-06-28 14:59:05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重庆市奉节县市场监管局发布关于奉节县夔门粉条加工厂涉嫌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经查明,当事人采购食品原料未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产品合格证明、未按规定对采购的食品原料和销售的粉条进行记录、未定期对生产的粉条的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且未在销售前查验粉条安全状况的事实成立,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八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未遵守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未建立并遵守销售记录制度、未遵守食品安全自查制度的违法行为。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六条第一项、第二项、第六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当事人生产经营含二氧化硫的粉条的违法事实成立,违反了《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十三条第一款及《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的规定,构成了生产经营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的食品的违法行为。依据《重庆市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第五十四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建议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并处罚款一万元。综上,建议以上两项合并处罚,责令当事人改正上述违法行为并处罚如下: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一万元;3.处罚款一万元。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画展打卡!感受甘肃本土油画家笔下的 ...

  • 一卡玩转兰州 2022年“悠游兰州 ...

  • 2022年临夏州庄窠集镇“宁定杯” ...

  • 2022中国尾波(冲浪)公开赛暨尾 ...

  • 暑期旅游旺季来临 海口推出四条精品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