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便民>>

新疆市场监管局发布儿童玩具安全消费提示

2022-05-31 17:28:01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儿童,是祖国的花朵、民族的希望、国家的未来。在国际儿童节来临之际,新疆市场监管局温馨提醒广大家长在选购儿童玩具时,需要关注以下问题:

1.不要购买“三无”产品。即无厂名、厂址、产品合格证的产品。

2.根据不同年龄阶段儿童特点选购玩具。要根据儿童的不同成长阶段和需求,选购合适的玩具,如: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小零件;36-72个月儿童使用的玩具,含有小零件应设置警示说明。

3.检查玩具的安全性能。购买材质合格玩具,不符合标准的产品涂料、产品原料等散发出的不良气味较容易危及儿童身体健康;购买填充玩具时,要检查填充料中是否含有金属物或断针等杂质,排除潜在危险。

4.检查颜色艳丽的玩具。那些涂有鲜艳色彩的玩具,看起来很漂亮,但其使用的油漆可能含有过量的重金属,如铅、镉等,选购这类玩具时尽量不要购买表面含漆膜的木质玩具,避免儿童啃、咬玩具时吸入有害物质。

5.检查零部件是否牢靠。玩具上的可摘小配件,直径要大于31.75mm,以免儿童将小零件放进嘴里,造成窒息等不必要的伤害。

6.检查玩具的毛刺和边缘。选购塑料玩具时,用手在玩具表面摸一摸,表面不能有毛刺,边缘要光滑,以免儿童在玩耍时割破皮肤。

7.检查玩具的各种传动装置。选购玩具车或童车等带传动机构(齿轮传动、链条传动)的玩具时,应选择传动机构遮蔽在外壳内的,之间没有缝隙,防止儿童的手探入时夹伤。

8.尽量不要购买带有香味的玩具。此类玩具大多存在苯、甲苯等芳香族化合物,儿童一旦吸入过多将不利于身体健康。

9.索取购买商品的凭证。家长在购买儿童商品或接受服务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关凭证和发票,增强维权意识,一旦出现消费纠纷,及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直接拨打12315投诉热线。

(来源:新疆市场监管局网站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菜篮子”有了把关人

  • 山东青岛西海岸新区大村镇从传统农户 ...

  • 国内首台深远海浮式风电装备“扶摇号 ...

  • 11家农贸市场39户整改!浙江丽水 ...

  • 江西省南昌市市场监管局组织执法人员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