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5月23日,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发布关于山东晟威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的行政处罚信息。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事由 | 执法依据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行政相对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行政相对人居民身份证号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处罚结果 | 处罚决定日期 | 救济渠道 | 备注 |
淄市监处罚〔2022〕44号 | 山东晟威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冒用他人厂名、厂址案 | 冒用他人厂名、厂址 |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三十条及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五十三条规定 | 山东晟威达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 91370304MA3MMDW44R | 石晨 | 1、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货值金额20%的罚款526元;2、没收违法所得2630元、。合计罚没款3156元整。 | 2022/3/23 | 如不服本处罚决定,可于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淄博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以于六个月内依法向淄博市张店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