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社会>>

伙同他人侵占公司工时费近千万元 联想前员工被判刑5年

2022-05-13 17:23:2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法院审判信息网公开一条刑事判决书信息。

判决书显示,被告人于某某于2016年3月至2020年10月间,利用在联想(北京)有限公司工作的职务之便,伙同被告人梁某某、刘某某等人通过修改顾问简历、抬高顾问工时标准等方式,侵占联想公司工时费共计人民币990.12万元。于某某于2020年12月10日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梁某某、刘某某也于同月向公安机关自动投案。

最终法院判被告于某某犯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梁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被告人刘某某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缓刑二年;责令三人在各自涉案金额范围内继续共同向被害单位联想公司退赔人民币763.12万元。

(责任编辑:崔立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哈尔滨市市场监管局加强民生市场重点 ...

  • 山东省平原县市场监管局召开酱卤肉制 ...

  • 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市场监管局开展物 ...

  • 江苏连云港市着力推动疏导物流运输瓶 ...

  • 河北省隆化县大力发展风电装备制造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