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四川省泸州市市场监管局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2022年第18期),涉及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序号 | 行政处罚 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 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当前状态 | 备注 |
1 | 泸市监罚〔2022〕0040号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案 | 泸县太伏中心卫生院 | 12510421759745622H
| 李孝刚 | 使用过期医疗器械及未依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规定执行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 警告;没收涉案产品;罚款;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2017年修订版)第六十八条第一款及《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八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予以处罚 | 正在 履行
| 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5月5日 | 正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