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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者在胖东来超市买到发霉西红柿 律师:超市应承担相关责任

2022-04-28 12:4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日前,消费者卢先生在新乡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购买了紫玉西红柿,回家发现有的西红柿已经发霉腐烂,这让他“当时就没了食欲,随后向中国质量新闻网反映问题。

买到发霉西红柿 称重日期为当天

4月15日,卢先生在新乡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购物,其中购买了两盒紫玉西红柿,价格分别为7.04元和7.09元。本来打算当天晚上就食用,但是在拿起其中一盒端详要拆包装时,赫然发现有的西红柿已经发霉腐烂。卢先生当即停止拆封,并赶紧拿另一盒查看,结果发现也有西红柿发霉腐烂,“瞬间吃的心情都没有了”。

截图来源:投诉人提供视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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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片来源:投诉人提供

卢先生表示,购买的两盒产品一个是4月15日当天称重的,另外一个是4月14日称重包装的。他认为,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对食品把关不严,让腐烂食品流入到消费者手中。“两盒都有发霉的,还恰巧都让我买到了,不能说这是巧合吧。”卢先生还对本网表示,之所以投诉是希望该超市能在食品质量上多注意、多把关。

胖东来:顾客可随时回来 我们妥善解决

4月28日,本网就此向新乡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致电,一名工作人员表示,对于顾客的投诉超市一直重视,如果有质量问题,顾客可以随时拿着所购食品以及小票等来处理,也可以拨打电话说明情况,胖东来会妥善解决。

律师:超市应承担产品质量的相关责任

对于上述消费者投诉的事件应该如何解决,中国质量新闻网特邀法律顾问、北京德和衡律师事务所律师刘俊丽表示,消费者如果进行相关维权,要保留购买凭证、注意固定产品交接证据。消费者发现当日购买的生鲜西红柿有腐烂变质的情形,可以先与新乡胖东来生活广场超市协商解决,选择更换合格的商品或退货处理。如果协商不行,再依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通过以下途径解决:(一)与经营者协商和解;(二)请求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调解;(三)向有关行政部门投诉;(四)根据与经营者达成的仲裁协议提请仲裁机构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刘俊丽称,通过消费者提供的相关视频和图片来看,其购买的西红柿腐烂变质应该属于产品质量问题。应参照产品质量问题相关法律维权。谈到新乡胖东来生活超市的责任时,她表示,超市作为经营者,应承担产品质量的瑕疵担保责任。对不合格的商品,消费者要求退货的,经营者应当负责退货。

网上投诉非个例 多涉及食品安全问题

中国质量新闻网在上网查询相关投诉平台发现,对胖东来的相关投诉并非个例,投诉内容多涉及食品变质等。

今年1月,有消费者在黑猫投诉平台称,头一天买的一盒奇异果,第二天六个全部变质扔了,“商品保质期应该不止一天吧,希望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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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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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源:黑猫投诉平台

此外,还有消费者投诉:“卖的西瓜家人吃的时候说变酸了,保质期说有两天,一直在冰箱里放着,才一个晚上就变质了,下班回家打投诉电话无人接听。”对此,胖东来客服回应,顾客拨打客服电话时由于营业时间调整已下班,无人接听,该顾客通过黑猫消费者服务平台进行投诉以及再次拨打客服电话反映后,主管立即与顾客联系处理,退款并赠送同品牌整个西瓜。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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