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山东省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管局发布烟台市牟平区养马岛通兴商店销售不合格食品案。
2021年10月15日,该局执法人员对牟平区养马岛通兴商店销售的老式面包(2021-06-18批次)和芝麻豆酱(2021-06-26批次)依法进行了随机抽样,样品经山东拜尔检测股份有限公司检验,2021年11月17日出具的No:BE202101102937《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老式面包的过氧化值(以脂肪计)项目实测值为0.56g/100g,标准要求为≤0.25g/100g,不符合GB 7099-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糕点、面包》要求;防腐剂混合使用时各自用量占其最大使用量的比例之和项目实测值为1.19,标准要求为≤1,不符合GB 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1月18日出具的No:BE202101102939《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芝麻豆酱的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实测值为0.38g/100g,标准要求为≥0.50g/100g,不符合GB/T 24399-2009《黄豆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2021年12月1日,当事人对芝麻豆酱的检验结果提出异议,申请复检。芝麻豆酱样品经烟台海关技术中心复检,2021年12月10日出具的编号03230202101486的《检验报告》显示,该批次芝麻豆酱的氨基酸态氮(以氮计)项目的检验结果为0.40g/100g,参考限值为≥0.50g/100g,不符合GB/T 24399-2009《黄豆酱》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被抽检的老式面包是当事人于2021年6月18日从牟平区华霖食品店购进的,购进了1箱(4kg),进货价格是55元/箱,购货金额为55元。该抽检批次的老式面包以20元/kg的价格被抽样抽走了2kg,其余2kg以20元/kg售出,合计盈利25元,货值80元。当事人被抽检的芝麻豆酱是当事人于2021年6月26日从牟平区诚志食品经销处购进的,购进了1箱(10袋,1kg/袋),进货价格是5.5元/袋,购货金额为55元。该抽检批次的芝麻豆酱以8元/袋的价格被抽样抽走了4袋,其余6袋以8元/袋售出,合计盈利25元,货值80元。当事人留存并提供了供货商的《营业执照》复印件、《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当时的货单,填写了《进货查验记录》。2022年3月25日,烟台市牟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作出行政处罚:罚款合计5080元,没收违法所得合计105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