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据江苏省如皋市人民政府网站2022年4月12日发布的《2022年行政处罚公示(三)》,如皋市彭美娟小吃店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依据《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如皋市彭美娟小吃店处罚款,并没收非法财物。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被处罚的企业或其他组织的名称、自然人姓名 | 被处罚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姓名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名称和日期 |
皋市监处罚〔2022〕1200133号 | 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制作食品 | 如皋市彭美娟小吃店 | 彭美娟 | 没收非法财物、罚款。《江苏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加强小餐饮管理的决定》 | 自觉履行 在收到本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末日为节假日顺延) | 如皋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2/3/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