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2年4月8日,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关于合肥瑶海区齐力兴宏汽配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的行政处罚决定。
合肥瑶海区齐力兴宏汽配经营部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稽处字〔2022〕34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齐力兴宏汽配经营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40102MA2TW6WP67
主要违法事实: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汽车配件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一款第三项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 1.没收非法财物;2.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之规定。
行政处罚决定:1、没收标注有“”的汽车配件共1711个,其中,标注有“
”的大修包31个,标注有“
”的发动机垫76个,标注有“
”的连杆36个,标注有“
”的活塞89个,标注有“
”的气门1043个,标注有“
”的小瓦436个;2、罚款460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 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