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消费者孙小姐反映,其在广东佛山顺德区某美容院进行消费,多次购买商家的护肤美容产品,陆续消费了84万多元。后续,消费者认为商家的美容产品为三无产品,不想再到商家处进行美容,故向上述商家提出退费诉求;商家以产品包装盒已拆除,影响二次销售为由拒绝消费者的退费诉求,双方协商无果。
经调查,商家存在部分化妆品未备案就上架销售的违法行为,被行政处罚;此外,市场监管部门帮助消费者退回未拆封的产品和未开始的服务,合计约40万元,以及24.6万元其他消费。
市场监管部门提醒,消费者接受消费项目前要主动查看相关产品的信息,一定要选择三证齐全、包装没有损坏和滴漏的商品,尽量不使用商家自行分装、灌装的产品。对于进口产品,则要查看中文标识、药妆进字和有效使用期。(来源:顺德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