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议案说法 | 健身会所跑路 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

2022-03-30 16:12:1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4月,李先生等7名消费者向青岛市市南区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南区消保委)投诉,反映市南区某健身会所突然注销停业,导致预付卡无法正常使用。5月份,又有26名会员集体投诉,随着时间的推移,相关投诉的会员人数越来越多,最后高达150多人,涉及金额少则几百,多则上万,消费者纷纷要求市南区消保委协助退费。

市南区消保委接到该群体投诉后非常重视,立即安排专职人员展开调查,及时建立“会员群主微信群”,做好消费者的安抚工作,多次督促该店尽快与会员和解。但该店负责人在后期处理过程中不配合。为此,市南区消保委联合专职律师,对该投诉进行了代理诉讼。迫于诉讼压力,该店负责人主动出面,与大部分会员达成了一致意见。目前,未达成一致意见的19名会员已陆续进入诉讼程序,等待法律判决。

【案例评析】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三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山东省消费者权益保护条例》第三十条规定:“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停业、歇业或者变更经营场所的,应当在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明示,并提前三十日以电话、短信等方式通知消费者。”本案中,经营者由于自身原因突然闭店停业,应当依法为消费者退回剩余会员费。市南区消保委针对多次调解无效、经营者的回避抗拒态度等情况,积极与专职律师联合运用法律武器,采取庭前调解、代理诉讼等手段,最终促成大部分消费者与经营者达成和解意见。(来源:青岛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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