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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案说法 | 租赁新能源汽车 租车平台退还押金难

2022-03-30 16:11:00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2021年1月,商先生通过政务热线反映其2020年10月在某线上出行平台租赁一辆新能源汽车,缴纳押金1万元,合同中约定退车后30个工作日内退还押金。商先生于10月27日退车,直至12月31日押金依然未退,多次联系公司未果,遂请求青岛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委员会(以下简称市消保委)帮助协调退还押金。

接诉后,市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系商先生了解情况,并与租车公司负责人取得联系。经调查,商先生反映问题基本属实,公司负责人称目前正在通过平台走退费程序,一个月内可以退还。消保委工作人员指出,商家应当诚实守信、依法经营,按照合同约定及时退还押金。经调解,租车公司接受了市消保委的建议,积极协调平台,当日便退还了商先生的押金1万元,商先生表示满意。

【案例评析】

《电子商务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电子商务经营者按照约定向消费者收取押金的,应当明示押金退还的方式、程序,不得对押金退还设置不合理条件。消费者申请退还押金,符合押金退还条件的,电子商务经营者应当及时退还。”本案中,租车公司以在平台走程序为由,拖延或者拒绝退还押金,是侵犯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依规经营是经营者应当恪守的底线,诚实守信才能够长远发展。建议消费者在选择平台租车时,一要多了解经营者信息,尽量选择证照齐全、信誉度高的商家;二要签订合同并细化约定,将服务方式、押金退还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以书面形式保留;三要保存证据及时维权。(来源:青岛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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