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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手冰箱出故障 商家拒修引纠纷

2022-03-29 14:59:46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消费者张先生来到江苏省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投诉称,他在朋友圈看到有人处理二手冰箱、空调,价格非常实惠,于是联系商家上门看样,双方初步商定价格为500元。为确保冰箱的制冷效果,双方还约定试机1天后再进行交易。试机后,张先生认可了冰箱制冷效果,于是愉快地付款了。但在冰箱用了一个月后,就无法制冷了,张先生立即与商家联系,但商家认为这是二手冰箱,不提供质量保障服务。万般无奈之下,张先生来到江阴市消保委长泾分会,希望工作人员能够帮其解决问题。

长泾分会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第一时间与商家取得了联系。商家表示,二手冰箱因价格便宜,故不提供售后服务。长泾分会工作人员对商家进行了普法教育,经营者销售二手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还应当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

最后在长泾分会工作人员的调解下,经营者履行了修理的义务。长泾分会工作人员要求商家以后在销售二手商品时,给消费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将商品相关信息备注好,写好质量保证期限,给消费者提供透明、周到的服务。

【案例评析】

根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经营者销售旧电器电子产品时,应当向购买者明示产品质量性能状况、主要部件维修、翻新等有关情况。严禁经营者以翻新产品冒充新产品出售。

第十三条第一款规定,经营者应当向购买者出具销售凭证或发票,并应当提供不少于3个月的免费包修服务,交易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旧电器电子产品仍在三包有效期内的,经营者应依法履行三包责任。

本案中,消费者购买的是二手冰箱,依据《旧电器电子产品流通管理办法》规定,应当给予消费者维修服务,不得设定不公平、不合理的交易条件。(来源:江阴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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