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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我爱我家被罚2万元

2022-03-22 17:15:43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闫冬)近日,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我爱我家)新增一则行政处罚。该公司被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罚款2万元。

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擅自发布房源信息

处罚决定书显示,2022年1月18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对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安居客网站发布的房源信息进行核查时发现,我爱我家未经委托人书面同意,在安居客网站擅自对外发布内容为“(内部房源,只有这一套)详情联系我,现房别墅,对比翡翠云图”的出售房源信息。


截图来源:企查查

北京市住建委依据相关规定,责令我爱我家自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30日内改正违法行为并罚款2万元。处罚日期为2022年3月15日。

类似违规已有“前科” 今年头三月多次被罚

本网发现,进入到2022年以来,我爱我家已经多次因违反相关法规等被有关部门处罚。处罚金额最高3万元。

2022年3月,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在签订位于丰台区西马场路6号院一房屋的存量房买卖合同时,存在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等非法目的,就同一房屋签订不同交易价款的合同提供便利的行为。该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房地产经纪管理办法》第二十五条第(五)项的规定。北京市丰台区住建委对该公司罚款3万元。

2022年1月,北京市住建委对该公司罚款2万元。处罚事由为我爱我家在没有经委托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于2021年11月6日在安居客网站上擅自对外发布了一条名称为“总价190万,园林公园现房,地铁旁,四季悦城,精装交付”的出售房源信息。

此外,2022年1月7日,北京市昌平区回龙观街道办事处发现我爱我家在其办公地点规定时间内未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该公司立即改正上述行为,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监督垃圾分类工作。最终罚款6000元。

另据了解,在2021年,我爱我家也曾多次被处罚,处罚事由包括“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有为不符合交易条件的保障性住房和禁止交易的房屋提供经纪服务”、“未按规定管护牌匾标识”、“构成为交易当事人规避房屋交易税费的非法目的”等。

公开资料显示,北京我爱我家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成立于1998年11月,注册资本1210.758万元。法定代表人谢勇。

(责任编辑:崔立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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