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浙江省宁波市市场监管局将2021年查办的部分违法广告典型案件予以公布。其中宁海冠庄医院违法广告案具体信息如下:
当事人在宁海县梅林街道塔山工业区和西店镇王家村的营运三轮车上发布广告,包含“冠庄医院 痔疮 专科 医保定点单位 83551833”等内容。上述医疗广告未取得《医疗广告审查证明》。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四十六条之规定,属于未经审查发布医疗广告的违法行为。
2021年7月,宁海县市场监管局作出行政处罚,责令当事人停止违法行为,并处罚款5万元。
(来源:宁波市场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