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瑶海区联静烟酒超市销售虚假标签的食品案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合瑶市监明行处字〔2022〕1号
当事人:合肥瑶海区联静烟酒超市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92340102MA2XHW5J87
主要违法事实:合肥瑶海区联静烟酒超市销售虚假标签食品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七十一条“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的标签、说明书,不得含有虚假内容,不得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生产经营者对其提供的标签、说明书的内容负责。”之规定。
行政处罚种类:1、警告;2、没收违法所得;3、罚款
行政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五条第一款、第一百二十六条第一款。
行政处罚决定:1.警告;
2、没收违法所得20元;
3、罚款2500元。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以转账或现金支付的形式到政府非税收入汇缴协议银行缴纳罚没款。
行政处罚履行期限:15日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机关名称:合肥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2022年3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