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执法>>

广东东莞市恒丰气动液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滑块被罚款3000元

2022-03-08 17:39:56 中国质量新闻网

image.png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广东省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2022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3月第1期)。涉及广东东莞市恒丰气动液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滑块。

序号行政相对人名称行政相对人类别行政相对人代码_1(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2 (工商注册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3(组织机构代码)行政相对人代码_4(税务登记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5(事业单位证书号)行政相对人代码_6(社会组织登记证号)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证件类型证件号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违法行为类型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处罚类别处罚内容罚款金额(万元)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处罚决定期处罚有效期公示截止期处罚机关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数据来源单位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备注
1东莞市恒丰气动液压有限公司法人及非法人组织91441900MA4W5JL81K




王卫强3508**********1531
身份证3508**********1531
东市监罚(2022)Z30302101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五十七条第(三)项东莞市恒丰气动液压有限公司销售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滑块《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六十条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二款没收违法产品和违法所得、处以罚款一、没收并销毁侵犯注册商标专用权的滑块84个; 二、没收违法所得162元;三、处以罚款3000元0.30.0162/2022/3/2//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41900MB2C90127M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11441900MB2C90127M


(责任编辑:王海琳)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北京消费季“一刻钟品质生活节”拉开 ...

  • 江苏省常州市市民徜徉在“花灯步道” ...

  • 江西省南丰县市场监管局开展春季校园 ...

  • 江苏响水县市场监管局在全县范围内开 ...

  • 2021年食品安全“你点我检”活动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