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信用中国(河北保定徐水区)近期发布的消息显示,保定大福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其罚款50000元。
行政相对人名称 | 保定大福门酒业有限公司 | 行政相对人类别 | 法人及非法人组织 |
处罚类别 | 罚款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130609MA0DWDELX1 | 组织机构代码 | |
工商注册号 | 税务登记号 | ||
事业单位证书号 | 社会组织登记证号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史会妍 | 行政处罚决定文书号 | 保徐市监处罚决〔2022〕第41-7号 |
处罚内容 | 罚款50000 | ||
违法事实 | 保定大福门酒业有限公司生产的产品经抽检酒精度不合格 | ||
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 | ||
罚款金额(万元) | 5.0 | 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财物的金额(万元) | |
暂扣或吊销证照名称及编号 | 处罚决定日期 | 2022/03/01 | |
违法行为类型 |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 | ||
处罚机关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处罚机关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609359074735H |
数据来源单位 | 河北省保定市徐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 数据来源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11130609359074735H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