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质量新闻网
您当前位置: 新闻中心>>民生>>舆情>>

山东省淄博市市场监管局发布行政告诫书 严禁这些行为!

2022-02-28 15:56:21 中国质量新闻网

图片

严禁借党的二十大等严肃政治主题进行商业广告宣传,不得变相利用党和国家大政方针、党的二十大相关决议、党的二十大宣传报道、领导人讲话等内容进行商业广告宣传。

禁止发布使用或者变相使用中国共产党党旗、党徽、国旗、国歌、国徽、军旗、军歌、军徽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禁止使用或者变相使用国家机关、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名义或者形象发布商业广告。

不得有宣扬恐怖主义、民族分裂主义、宗教极端思想,含有民族歧视、宗教歧视、性别歧视、地域歧视、职业歧视等危害意识形态安全、妨碍社会安定内容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不得有涉及敏感问题、宣扬错误政治理念、影响政治安全,以及歪曲党的历史或者宣扬历史虚无主义的商业广告宣传行为。

禁止发布不规范使用地图等损害国家主权和国家尊严的商业广告。

不得发布各类卖惨、炫富、恶搞经典等利用低俗庸俗媚俗内容制造噱头、吸引眼球的恶俗广告。

禁止发布含有淫秽、色情、暴力、赌博、迷信内容,以及各类含有“软色情”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不得发布含有“特供”“专供”“给领导干部送礼”等内容的商业广告。

未经北京2022年冬奥会和冬残奥会组委会、国际奥林匹克委员会或国际残奥委会许可,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在商业广告中使用奥林匹克标志;不得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商业广告,引人误认为与权利人之间有赞助或者其他支持关系,误导消费者。

不得在商业广告中擅自使用国家队及其运动员、教练员等形象、名义或者借运动会报道、体育明星训练生活等变相发布商业广告。

请各广告主认真履行广告主体责任,严格按照告诫内容主动开展自查,自觉规范广告发布行为;各广告发布媒体、广告经营单位要切实履行广告审查责任,认真查验广告内容,坚持职业操守,严把制作发布关。市场监管部门将加强广告检查、监测力度,对经本次提醒告诫后,仍出现上述所列违法广告行为的,一经查实,依法查处,情节恶劣的向社会公开曝光。(来源:淄博市场监管)

(责任编辑:陆明)
最新评论
声明:

本网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的所有作品,版权均属于中国质量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其他方式使用上述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违反上述声明者,本网将追究其相关法律责任。若需转载本网稿件,请致电:010-84648459。

本网注明“来源:XXX(非中国质量新闻网)”的作品,均转载自其他媒体,转载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网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文章内容仅供参考。如因作品内容、版权和其他问题需要同本网联系的,请直接点击《新闻稿件修改申请表》表格填写修改内容(所有选项均为必填),然后发邮件至 lxwm@cqn.com.cn,以便本网尽快处理。

图片新闻
  • ​公安机关侦破一批制售假药劣药等药 ...

  • 广西壮族自治区南宁市市场监管局对进 ...

  • 甘肃省华亭市市场监管局、教育局、卫 ...

  • 福建省莆田市大力推动鞋业转型升级发 ...

  • 浙江省金华市电动自行车企业纷纷加紧 ...

最新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