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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四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2022-02-24 16:49:19 中国质量新闻网

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近日,安徽省安庆市市场监管局公示四起食品安全案件行政处罚信息。

序号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违法企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依据及内容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备注

1

庆市监处罚〔2021〕505号

安庆市宜秀区洪芳餐饮服务店

92340811MA2WU9AH0G

洪芳

未取得许可从事网络食品经营活动

违反了《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依据《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第三十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二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1日


2

庆市监宜处罚〔2022〕2号

安庆市宜秀区北国之春百货经营部

92340811MA2NJA6F33

汪贤胜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1日


3

庆市监宜处罚〔2022〕3号

安庆市天鲜配蔬果超市有限责任公司第二分公司

91340811MA2TJB6Y7K

程立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1日


4

庆市监宜处罚〔2022〕4号

安庆市宜秀区绿山岭农副产品经营部

92340811MA2WCLH51A

王苑

经营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十三)项的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第二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一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责令改正,没收违法所得。    

安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2月21日



(责任编辑:八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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